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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北驻村律师进村宣传相关法律,解决涉法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28 15:28    浏览次数:
洪北驻村律师进村宣传相关法律,解决涉法问题
 
        2017年,根据上级水务部门的要求,要求对洪北堤增高加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水务部门经测算在洪北新湾村取土土地面积为515亩,水务部门由于取土补偿青苗补偿费、取土补偿费每亩5040元,共计发放修建大堤加固资金259.56万元。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水务部门修堤没有从新湾村取土,现在水务部门要求从农户手中收回这笔发放的资金,要求洪北管委会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洪北为做好这项工作,特成立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工作专班,由刘新民任组长,涉及司法、综治、办公室、水务及修堤项目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并要求洪北驻村律师吕军参加。以这次涉法任务为牵引,给各部门和新湾村的村民就这一问题进行普法宣传。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洪北综治办主任刘新民、办公室主任熊丰、水务及修堤项目部刘总、洪北司法所负责人、洪北驻村律师吕军等一行人来到洪北管委会和新湾村,在洪北管委会开了一个简单的工作对接会之后,就直接来到洪北新湾村,要求解决水务部门因修建洪北大堤要取土而未取土,要求农户返还已得补偿资金的涉法问题。刚开始,已领补偿资金的18户农户都谈了自己的困难,发言的农户有的比较激动,没有一个农户愿意退还这笔资金。后来,吕军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角度,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就这件事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吕军律师认为这批已发补偿资金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是不当得利,各位农户应该退还。现在我们在这里应该讨论的不是这批资金退不退还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退,怎么退的问题,请每位农户回去后好好协商一下应该如何退还这笔资金。
通过吕军律师的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农户激动的心情不再激动,法治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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