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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执行一起环境污染非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16 10:52    浏览次数:
区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执行一起
环境污染非诉案件
 
近日,蔡甸区法院采取司法强制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因汽车钣金喷漆造成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获得群众好评。
被执行人李某系一家汽车美容店的老板,长期从事汽车油漆钣金工作,因钣金设备、污染物处置未达到环保标准,给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被区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缴纳罚款,责令整改。
区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缴纳罚款,责令整改。面对行政处罚,被执行人李某置若罔闻,不予执行,区环保局遂于2018年1月8日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经审查,2018年2月28日,蔡甸区法院执行二庭受理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责令被执行人李某限期履行义务并整改对环境的污染。然而,被执行人李某报有侥幸心理,迟迟拖延不愿整改,周围的居民意见很大。
该案执行员了解情况后,再三做被执行人李某的工作,要求迅速整改达标或者撤离,可被执行人李某仍然听之任之,视法律而不顾,任由污染漫延。为快速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彰显法律威严,执行二庭决定对李某依法采取人身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李某积极诲改认错,认识到环境违法的危害。同时,其家人主动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无法达标的钣金设备及污染源进行撤除,并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罚款。该店的撤除,消除了对环境的污染,还周边居民宁静、清新宜居环境,获得周边居民交口称赞。
2017以来,蔡甸区法院执结环保非诉案件13件,对6人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均取得良好执行效果,为保护辖区环境,实现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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