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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

    发布时间:2024-02-03 23:54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探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

  二是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围绕各类项目,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创新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全生命周期以及土地转让和抵押阶段的登记服务,通过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实现“交地(交房、成交、竣工、抵押)即交证”。

  三是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鼓励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对改制重组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改革发展。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四是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完善综合窗口设置,优化人员配置,加快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实现省级层面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逐步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五是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即时办、免费办,依托综合窗口,推进预告登记与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同步申办。税务部门可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六是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探索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方可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七是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日常化解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相关审批环节与不动产登记的相互衔接,实现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督等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八是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强化登记人员常态化培训和监管,严肃查处收受好处造假、违规更改信息等违纪问题。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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