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信息公告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关于报送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 示范村(
- ·关于印发《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
-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典型案(事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关于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情
- ·关于印发《武汉市第五届“普法网红”评选活动
- ·关于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活动
- ·关于开展全市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 ·关于加强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部门发文剑指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守护老人“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2-12-02 17:14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12-02 17:14 浏览次数:次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为此,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