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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2-10-08 17:28    浏览次数:

案例

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后来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小林能拿到钱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以案说法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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