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信息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
-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
- ·关于推进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 N名法律
- ·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汉市十大普法主题 活动评选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民法典主题宣传 活动的通
-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关于报送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 示范村(
- ·关于印发《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
-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16:02 浏览次数: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高额返利实为欺诈噱头
《风险提示》指出,社会上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或企业,以“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床位费等行为,其实是存在很大风险隐患的。那些养老机构承诺的“高额返利”根本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实为欺诈噱头。
此外,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近期被拆穿骗局的“爱福家”就是这样的套路。总部设在南京的“爱福家”是一家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通过“免费棋牌”等休闲娱乐形式吸引老人关注,再辅以日常关怀和短期有效的高额回报来吸引投资,找明星为品牌背书,最后再用遍布各地的高级养老机构的“免费入住”,诱惑老年人“入套”。
在获得了短期正常的盈利后,很多老人也实地考察了“爱福家”旗下的养老公寓,他们经不住“免费住高级养老院还能拿利息”的诱惑,将自己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养老钱,放心地投了进去。
2018年6月随着老板曹斌铭的失联,来自杭州、大连、南京、南昌等全国各地许许多多老人的“养老钱”,一夜之间都打了水漂。“高额返利”成了“水中之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指出:“如今一些不法之徒或不良企业,将诈骗对象瞄准了老年人群体,利用这些老年人群体大多独居、对金融、投资知识不是很了解,对新生的各种非法集资形式难以辨别,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不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实施犯罪。”
刘俊海建议,老年人对于短时间内可以获取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将情况告知成年人子女,或者咨询相关政府权威部门。不轻易签署涉及到重大财产变化的合同,加强自身风险意识。
无法满足老人健康需求
根据《风险提示》,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二十个保健食品执法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查办向老年人销售假药案。
这家企业先是违法搜集老年人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老年人信任有关协会组织和渴求健康的心理,擅自以杭州老年保健协会的名义反复向目标老年人进行电话推销,宣称其产品可以包治百病,将其效果神话。在老年人购买产品后,又采取在包裹中放置兑奖券以兑奖为名要求其支付手续费、税费,进一步诈骗老年人的钱财。而其用来推销的所谓保健品,有部分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其中“熊胆粉”更是由南瓜粉所冒充的假药。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立案侦查,截至案发之日,本案已查实的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受害者达5000余人。
运营模式存在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说,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社会上很多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组织,其主体并不具备实施养老服务或提供养老产品的资格。这里就要强调监管职能部门的责任了。
随着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养老产业已进入投资窗口期,伴随养老意识的普及,养老消费需求还将进一步提升。据统计,未来养老产业规模仍将扩大,2019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7.5万亿元,到2024年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
“虽然养老服务业市场前景可期,但是相关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还需要赶紧补课。特别是政府监管方式要尽快完善。”高秦伟说,比如上述案例中披露的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收取高额押金或会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承诺为前提,这到底属于商业赊销行为,还是涉嫌非法集资?将此类业务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畴还需商榷,但无论怎样,上述行为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如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是摆在当前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