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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成效显著 当好基层法治建设主力军

    发布时间:2018-09-14 15:10    浏览次数:

 “司法所建了法律服务站,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我们欢迎得很。”“要想当好乡镇长,就得用好司法所长。”一句句朴实的话语,出自普通群众,出自乡镇政府领导,是对司法所最中肯的评价和最好的褒奖。

    前不久,司法部派出15个调研组,分赴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45个司法所,采取一人进驻一司法所的蹲点方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摸清了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情况,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调研组每到一地,都能听到各地基层政府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赞誉和肯定。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所每一项职能都与基层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司法所建设得怎么样,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基层法治建设成效。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0417个,司法所工作人员12.6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前沿阵地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始终不变的是“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核心精神。各地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年摸排纠纷线索270万余条,直接参与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730多万件,约占全国矛盾纠纷总量的84%,实现矛盾不上交,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

    北京各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将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信访信息员纳入人民调解委员,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接访、信访案事件化解的全面对接。山东、安徽等地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建立“警民联调”室,确保公安机关接到的非警务类民间纠纷能够及时得到化解。福建泉州开展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共建”活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云南着力打造设立在边境一线的120个“国门”司法所,广西、贵州等地司法所加强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促进省际边界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同时,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之间建立特殊人员管理教育协作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两所”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共享和职能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海南在全省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提升矫正工作质量。北京、广西等地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到基层挂职,帮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此外,司法所认真完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服务保障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杭州G20峰会、厦门金砖会议、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大活动的开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司法所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万个,推动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点),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指引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事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专业化、便捷高效精准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把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广西在全区司法所搭建起“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司法工作平台,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广东建立12348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协作机制,将司法所服务扩展到线上。

    各地司法所还积极指导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推动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基层的有效覆盖。江苏司法所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动态监管,推动法律顾问上门下访、主动服务成为常态,目前全省共有村(社区)法律顾问10000余名。广西司法所通过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分级分批培训、自助选择培训等方式,在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农村教师、退休干部、党员、致富能手中选拔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智慧司法”服务新模式

    当前,我国科技信息化水平日新月异,在司法所工作中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司法所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促进实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推广中国法律服务网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的应用,建立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号,指导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构建了“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及时便捷获得贴身不走、精准普惠的个性化法律服务。

    江苏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微信号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号进村组、进楼宇,在全省建成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2万余个,搭建起“线上线下”服务双通道。贵州司法所指导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15310个,覆盖率为89.7%,有效激活了司法所在基层的服务“末梢神经”。浙江强化司法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之江法云”微信塔群,探索开展“点单式”“团购式”“订制式”“互动式”法律服务,现入群总人数达30余万人。各地还在司法所推广使用各类APP、智能产品和在线调解模式,如天津的“津调通”、河北的“民调通”、山东的“智慧民调”、江苏的“智慧小司”和“人民调解小助手”、吉林的“微信调解室”和“百姓信息直通间”等,实现了调解文书标准化、案件评定智能化、风险预警科学化、业务指导及时化,使司法所工作由“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极大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推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为载体,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每年直接面向群众宣讲法律120余万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万人次。

    各地司法所在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普治并举,切实推动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担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等方式,积极为基层政府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帮助,每年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约5万件,协助制定村规民约24万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近20万条,司法所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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