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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2 09:59 浏览次数:次
10万居民受益 网友相约线下咨询
1日,百步亭小区“法润民心——千名社区律师防非法集资大宣讲”现场,居民踊跃提问 记者刘斌 摄 |
本报讯(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樊静 白云)什么样的金融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旦上当受骗该如何挽回损失?怎样预防掉入非法集资陷阱?1日,我市千名社区律师走进社区讲堂,为10万余居民讲解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的常见表现,多是以高回报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投资者一定要‘留心眼’,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谎话。”在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居委会,社区律师徐定国幽默开讲,与台下200多位居民听众频频互动。
与此同时,在武昌区积玉桥街凤凰城社区,社区律师钱谦良已经把自己关于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讲内容分享到微信服务号上,社区居民一边听讲座一边将内容通过微信朋友圈与场外亲朋好友实时共享。而在汉阳区江堤街汉博佳园社区,社区律师任飞正在用11个案例为居民朋友讲解非法集资的“套路”。新洲、江夏等各新城区防范非法集资讲座同步展开。
据了解,昨日武汉三镇同步开展1199场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讲座,受益居民10万人。
千场社区讲座,场场很火爆。普法网红金莺在百步亭社区居委会为讲座做全程直播,她的线上直播不仅将律师们的宣讲同步传达给了全国各地的网友们,而且还将网红直播间变成了普法窗口。短短1个小时内,金莺的直播屏幕上弹出30多条“求支招”的弹幕,一位武汉网友还与金莺相约,线下咨询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
现场
向亲戚借款买房属于非法集资?
“向亲戚借钱给儿子买婚房,算不算非法集资?”在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居委会,居民张师傅向台上宣讲的徐定国律师提问。
“向亲戚借款属于民间借贷,不是非法集资!”看到张师傅和台下听众们满脸疑惑,徐定国解释,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民间借贷一般是个人向亲戚、朋友、同事等熟悉或认识的人,或者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借款,即特定的对象,而且民间借贷是借款人由于生产或生活需要,主动直接找出借人借资金,没有任何中介和宣传,合同是双方达成意向后起草;非法集资一般是非法集资人决定筹资后,通过一定的方式放出消息,如现场解说,散发宣传物,或带队考察、派人劝说等,以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而且合同是在出借人同意之前就已经制作好。
听了徐律师的详细讲解,不少居民称:“现在心里有谱了,哪些钱可以借,哪些不能借。”
买房办理会员或售后包租要提防
昨日在武昌区积玉桥街凤凰城社区举行的防范非法集资讲座中,许多居民的关注点集中于房地产非法集资现象,为此,湖北赢楚律师事务所的钱谦良律师提醒居民:遇到要办理会员或承诺售后包租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来自沙湖社区的蔡念东介绍:“前年,我一位朋友在街边收到某公司传单,称该公司在鄂州有一房地产项目,正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市民如果成为会员不但年收益高达60%,买房还可以打折。”之后,他的这位朋友被带去鄂州的工地参观,回汉后投资了10万元成为会员,没想到只拿了一期利息后,公司老板跑路,朋友血本无归。”
钱谦良律师说,这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非法集资陷阱,骗子销售不真实的房产,具体体现为承诺市民办理VIP卡、缴纳会员费后,购房时可享受一定折扣,但其实无法交房。另外房地产非法集资还有几类,包括办理销售代租的,即购买指定房产后不交付使用,由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代为管理出租,或销售没有产权的房产,承诺高额回购的。
蔡念东感叹,经过钱律师讲解,他对房地产非法集资的种类有了一定了解,“我们老百姓热烈欢迎此类讲座经常开展,对于提高市民的风险意识能起到重要作用”。
听完讲座10万元“投资计划”就此打住
昨日,在东湖高新区中谷苑小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长明给近百名社区居民讲授防范非法集资的办法。
今年65岁的张女士,退休后边照顾孙子边参加社区舞蹈队。在参加一次演出时,经朋友介绍,她正准备把手上的10万元存款拿去投资一家公司。听完律师的讲解后,她决定这项“投资计划”就此打住。
“我去年就差点被骗10万元,听说社区举办防范非法集资的讲座,我特意来听听。”汉阳区江堤街汉博佳园社区居民高大爷说,去年底,他接触到一家理财投资公司,对方表示,若投资10万元存款,将以4%的利息按期返还本金,他很心动,想拿出退休金投资。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放心,找到社区工作人员吴女士帮忙出主意。吴女士的一位朋友也遇到过这种“投资项目”,结果对方跑路,十余万元打了水漂。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任飞律师解释,市面上的投资理财公司大多没有吸收公众存款和放贷的资质,也没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仅靠赚取利息差生存,一旦公司无力支付利息,便会“跑路”,且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贾雪梅 黄琪 耿珊珊 朱丽兰)
教你7招识别非法集资6大陷阱
昨日,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亮律师介绍6大非法集资陷阱,以及7招识别方法。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甚至高达几百倍。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谎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将其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1、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如编造虚假项目、设立虚假合同、商铺返租等,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就得警惕了。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对借钱的个人或者公司进行资产和信用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7、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社会公众可以先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记者舒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