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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走向海外、法律先行——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在新疆举办论坛

    发布时间:2017-08-24 08:08    浏览次数:

2017818日,由武汉仲裁委员会暨“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主办、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主题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新疆论坛在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隆重召开。

  
               参加论坛的嘉宾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秦玉秀;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李章波;“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秘书长吕诗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建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朱树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正权;此外,莅临本次论坛的还有来自新疆自治区及乌鲁木齐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的仲裁员、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领导、新疆“走出去”企业代表以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单位代表,共计120余人。论坛由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郑康主持。
    会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吴志旗在致辞中表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作为仲裁界首家服务 “一带一路”战略的专业仲裁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和信息服务,此次论坛的召开对“一带一路”战略下防范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论坛分为主题讲座及专题座谈会两部分。
    上午,朱树英主任就《裁处“一带一路”投资建设纠纷案件适用中国法律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阐释》作了主题演讲。朱树英主任谈到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铺开及大力推广,众多投资建设项目走出国门已成为趋势,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所面临巨大机遇及市场风险。同时,朱树英主任借用四个已经在国内仲裁机构受理的境外建设工程仲裁案件,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在“一带一路”投资建设纠纷案中中国企业所需关注的十大法律问题,以及如何有效的运用法律解决矛盾和纠纷,为企业在处理案件中所遇到的上述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建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秦玉秀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项目选择中国法律和中国仲裁机构,利用中国司法资源服务于国际经济,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现。秦总结合中建实际案例,走出去四十多年的经验,总结了中国“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八大风险,并提出了应对的举措。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李章波最后发表总结讲话,李院长首先对“走出去”企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将竭尽全力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努力发挥仲裁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的功能,切实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加强研究,精准定位,加强业务的培训和交流,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让“走出去”企业选择国内仲裁机构更有信心和底气。
    此次论坛的召开,对于搭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法律服务平台、护航“走出去”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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