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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武汉市《民法典》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10:34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武汉市《民法典》宣讲团的通知
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法学会,市直各单位: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

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武汉重新崛起、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聘请了政治素质高、理论水平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教授、司法骨干力量、知名律师组成宣讲团(名单见附件),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

各区、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时间,稳步有序、分层分类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确保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接受民法典学习教育,“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将开设专题宣传报道民法典宣讲等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武汉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名单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法学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
武汉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名单
团    长:关太兵 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
副团长:周  玉 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
陈仕国 武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 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吴汉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博导
温世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
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麻昌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冯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
孟勤国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本寒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红     武汉大学教授、博导,青年长江学者
丁文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文杰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永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系副主任,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
赵花蕊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
李瑜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法学硕士
陶慧泉   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杨斌    武汉市律协副会长,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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