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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31 15:52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8-31 15:52 浏览次数:次
各区普法办:
7月13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司发通[2018]71号),我市汉阳区四新街澜菲溪岸社区、江夏区五里界街童周岭村、蔡甸区大集街南湖社区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希望其他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报!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7月13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司发通[2018]71号),我市汉阳区四新街澜菲溪岸社区、江夏区五里界街童周岭村、蔡甸区大集街南湖社区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希望其他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报!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