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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首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2 17:47    浏览次数:

为保障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省司法厅日前开展首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新建的,或2011年以来建成的、近年来提档升级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以及运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立的大运河法治文化实践基地或城乡旅游胜地等大运河沿线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文化体验项目。

申报条件:除符合《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考核命名标准》外,必须突出“千年运河德法相伴”主题,将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有机融入大运河沿岸的文化旅游开发,实现法治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嫁接、古代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整合,展现大运河散发的浓郁法治韵味。

省司法厅相关通知明确,各设区市择优申报1个,大运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特别突出的可申报2个。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8日。申报项目确定命名后,将在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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