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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20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1.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2.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4.科研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
5.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
6.维护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
7.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8.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
9.新立法规。《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条例
二、普法对象
重点是全院干部职工,以及开展科研接触到的采访对象。其中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内重要法规,行政工作人员偏重学习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科研工作人员偏重学习科研相关法律法规。
三、普法目标
进一步提升依法治院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全院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更好的服务武汉经济社会发展。
四、行动计划
(一)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1.制定全院法治工作规划、要点、方案(完成时限:2020年5月)
落实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发挥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部署重点任务。完善党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进入、退出、考核机制。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20年5月)
充实普法工作队伍,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结果及学法用法等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支部为单位落实集体学法工作。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律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院网站、电子屏、展板、宣传栏等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提升普法工作信息化水平。利用院“三刊一坛”(《学习与实践》《武汉社会科学》《武汉学刊》、社科讲坛)阵地,加强法治宣传。
4.开展法治建设研究(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开展法治建设调查研究,加强对武汉重大改革任务的法治保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5.提供法律服务(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组织党员干部和专家学者轮流到社区采取入户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疑答惑、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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