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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纪委监委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07 17:19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3.《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5.《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
6.其他后续新制定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
三、普法目标
认真落实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规党纪,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形成全市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放下包袱顾虑,主动作为、快干实干,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全市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继续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常态推进,提供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依托《电视问政:每周面对面》、“见微思纪”等平台,定期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开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解读,引导全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2020年1月-2020年12月)
3.融入2020年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突出疫情防控、扶贫、民生、环保、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宣传,强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纪法规要求。(2020年5月-2020年12月)
4.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以省纪委部署为准,时间待定)
(二)机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抓好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党内法规开展集中研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依托“纪检监察业务半月谈”等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解,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2020年1月-2020年12月)
3.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在线培训专栏”课程学习,以及省市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考试考核,提升干部法纪意识,强化执纪执法能力。(2020年1月-2020年12月)
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要求,积极组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建设、“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更新机关内、外网法规专栏,完善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2020年1月-2020年12月)
5.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法律知识无纸化统考和“法宣在线”学习,提升干部懂法用法水平。(2020年1月-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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