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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协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07 17:18    浏览次数:
根据市普法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内容。加强对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
(二)个性内容。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民主协商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政协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对口联系帮扶的社区和精准扶贫对口联系帮扶的贫困村。
三、普法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政协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机关、依法开展民主协商活动的效果和水平显著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四、行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
5月底前,制定市政协机关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工》和《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实现工作清单项目化;根据“法律六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情况,每月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
2.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按照市普法办《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确保12月份机关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全年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政协机关职能,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六进”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纪念日、法律宣传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省级星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法治宣传园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标牌等法治文化阵地或设施;积极参加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扎实开展机关法治文艺创作、演讲、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
5.加强媒体宣传工作。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杂志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全年法治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在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服务设施上开通法治宣传功能,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1次;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市政协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政协论坛》等平台,全年推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信息不少于12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报送综合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三)检查验收阶段
 12月底前,按照市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以及市政协机关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机关普法工作进行自查、总结、整改,迎接市普法办的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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