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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50    浏览次数:
    依据市普法办《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 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宪法》、《公务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刑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监察法》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内: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辅助人员、雇员。
    对外: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军营等社会群体。
三、普法目标
(一)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增强公正司法意识,提升检察人员的自身法律素养和司法办案能力。
(二)结合检察职能,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在司法办案中普法,开展贴近群众的普法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行动计划
(一)根据院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变化,调整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处,完成时限:4月)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项学法用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组中心组每季度不少于1次法律法规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把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干警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必训内容。全体干警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三)举办各类业务岗位培训全年累计不少于10期。(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处、各业务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四)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充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司法透明度。做好以案释法案例报送工作,按照市普法办案例编报标准,每月报送案例不少于1篇。(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精准脱贫,服务和保障民生”、“防治污染,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好“当好军运会东道主,塑造精致武汉新形象”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六)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精准扶贫”、“双万双联”、“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法惠民生”等活动,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和法律宣传月(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开放日等活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七)贯彻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部门:未检部,完成时限:全年)
(八)与武汉军事检察院共同举办军地检察机关“强军同铸,法治共建”送法到军营活动,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案例教育等专题活动。(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处、批捕部、公诉部、刑审监部、民事部、行政部,完成时限:5月)
(九)充分利用好“武汉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全媒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新闻处,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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