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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3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6 10:3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市普法办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
个性普法内容为《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
二、普法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工作人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和革命老区建设部署,依法维护《条例》《办法》赋予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权益,确保扶贫工作人员依法扶贫,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2019年4月)。研究制定2019年扶贫办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二)成立普法专班(2019年5月)。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综合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考核督查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指导处。(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三)组织中心组、党支部学习(2019年6月)。组织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集中研学《办法》《条例》。(责任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
(四)开展普法征文(2019年8月)。组织开展全市扶贫系统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责任单位:社会扶贫处)
(五)开展普法宣传(2019年10月)。结合10.17“扶贫日”,组织市、区工作队到贫困村宣讲《办法》《条例》。(责任单位:社会扶贫处)
(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12月)。按市普法办要求开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七)组织普法考试(2019年12月)。组织机关干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确保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共性普法内容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市普法办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
个性普法内容为《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
二、普法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工作人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和革命老区建设部署,依法维护《条例》《办法》赋予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权益,确保扶贫工作人员依法扶贫,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2019年4月)。研究制定2019年扶贫办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二)成立普法专班(2019年5月)。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综合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考核督查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指导处。(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三)组织中心组、党支部学习(2019年6月)。组织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集中研学《办法》《条例》。(责任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
(四)开展普法征文(2019年8月)。组织开展全市扶贫系统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责任单位:社会扶贫处)
(五)开展普法宣传(2019年10月)。结合10.17“扶贫日”,组织市、区工作队到贫困村宣讲《办法》《条例》。(责任单位:社会扶贫处)
(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12月)。按市普法办要求开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
(七)组织普法考试(2019年12月)。组织机关干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确保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开发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