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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17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立足农业法治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利用监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传递法治理念,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正能量。 
二、普法对象
    国家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以及其他农业监管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厅、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围绕法治武汉建设和“十三五”时期武汉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通过扎实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不断提升全社会农业法治意识,促进农业治理方式依法转变和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1、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宣传周”和“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5月)
2、安排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完成时限,2019年5月)
3、大力开展行业普法。在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屠宰、渔业等行业依法治理中,结合实际开展行业普法活动,主动了解和及时解答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涉农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彻于行业治理的全过程,促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市农业执法部门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建立“以案释法”资料库,及时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5、推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以全市乡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依托,推进农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向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人员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6、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局系统全体在职在编干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确保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2次的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7、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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