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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5 17:3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二、普法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
三、普法目标
认真落实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形成全市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全市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2019年5月-2019年6月)
2.继续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常态推进,提供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2019年1月-2019年12月)
3.依托“见微思纪”“以案明纪”等平台,定期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开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解读,引导全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二)机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抓好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集中研学。(2019年1月-2019年12月)
2.在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分别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专题培训班。(2019年3月-2019年5月)
3.依托“纪检监察业务半月谈”等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解,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2019年1月-2019年12月)
4.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法律知识无纸化统考和“法宣在线”学习,提升干部懂法用法水平。(2019年1月-2019年12月)
5.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及时更新机关内、外网法规专栏,完善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2019年1月-2019年12月)
6.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学习宪法以及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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