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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5:5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21 15:5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立足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利用监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传递法治理念。
二、普法对象
国家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市民、农民,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以及其他农业监管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法治武汉建设和“十三五”时期武汉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促进武汉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1、结合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宣传周”和“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4月)
2、开展“法治惠民”、“普法惠民”市民体验团活动,组织市民深入农业生产基地、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等,亲身体验农业执法全过程,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在开展兽药、饲料、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屠宰、渔业等行业依法治理中,结合实际开展行业普法活动,主动了解和及时解答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涉农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彻于行业治理的全过程,促使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市农业执法部门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建立“以案释法”资料库,汇编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学习资料。及时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以全市72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依托,建设农业法治文化阵地,向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人员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拍摄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短片,通过政务网站、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公共空间等多种渠道,向市民、农民广泛宣传。(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7、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立足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利用监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传递法治理念。
二、普法对象
国家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市民、农民,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以及其他农业监管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法治武汉建设和“十三五”时期武汉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促进武汉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1、结合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宣传周”和“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4月)
2、开展“法治惠民”、“普法惠民”市民体验团活动,组织市民深入农业生产基地、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等,亲身体验农业执法全过程,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在开展兽药、饲料、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屠宰、渔业等行业依法治理中,结合实际开展行业普法活动,主动了解和及时解答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涉农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彻于行业治理的全过程,促使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市农业执法部门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建立“以案释法”资料库,汇编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学习资料。及时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以全市72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依托,建设农业法治文化阵地,向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人员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拍摄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短片,通过政务网站、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公共空间等多种渠道,向市民、农民广泛宣传。(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7、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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