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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19-01-29 16:18    浏览次数:
 江岸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保国
 
    近年来,江岸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实践探索、创新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五治与服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覆盖全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且互联互通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各类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向街道、社区集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发挥专业资源优势,重心下移,网络下延,力量下沉,实现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不专,经费投入需进一步强化;合力不强,工作机制需进一步联动;宣传不够,辐射面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实施法治惠民行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积极引导困难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触觉灵敏、反应快的优势。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主动介入,妥善有效进行处置,为群众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发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二是实现“法律六进”全覆盖。以普法宣讲团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提供贴心周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以普法惠民工程、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和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三项工作为重点,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江岸特色和品牌。三是扩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围绕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增强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治惠民、法治惠企活动,为我区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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