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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4 19:57 浏览次数:次
洪山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洪山区充分结合青少年的特点,整合社会优势资源,积极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坚持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教育。
一、法治课程纳教学计划,普法宣讲全面覆盖,部门合作送法到校,教育为本德育为先是青少年遵纪守法的前提条件
(一)法治课程纳入课程及教学计划
从2009年开始,我们摆脱了以往阶段性,突击性的普法模式,将普法工作常态化,将法制课程纳入小学四年级及初中二年级的课程及教学计划中,每学期开设12个课时的法制课,真正做到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让学校成为中小学生学法的主渠道。
(二)普法宣讲,校校覆盖。
普法宣讲坚持校校覆盖原则,依托市普法宣讲团,每年组织安排辖区所属10所学校开展宣讲活动10场次。其它学校由区普法办宣讲团负责宣讲,保证每所学校至少要覆盖一次。
(三)按照“四有”标准,打造“阳光行动示范学校”。
确定马房山中学、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板桥中学、武珞路实验小学、石牌岭职高、和平中学、梨园小学、张家湾小学、鲁巷中学、永安小学10所学校为“阳光行动示范学校”,示范学校严格按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实施“1+3”普法先行计划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有”标准:有“阳光大餐”、有“阳光门诊”、有“阳光阵地”有“阳光连线”。
(四)部门合作,送法到校。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坚持多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学生法治教育活动。首先,我们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校校聘请法制副校长,主要维护学校周边安全,及以实际案例,定期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其次是与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法治教育专班,并在点上及全区开展活动,如:送宣传挂图到学校、送法治宣传展板到学校、法律咨询活动到学校等。
(五)德育牵头,学科融合。教育为本,德育为先。今年,在区普法办的积极协调下,组织三批次500余名青少年学生走进区法院体验法院“开放日”活动,这是将学校的普法需求与区检察院、区法院的普法任务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学生们在参加庭审旁听后,还参观了法院的文化建设、图书室,参加问卷调查等。通过开展活动,青少年学生增长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大家更加懂法、爱法了。组织学生参观禁毒场所、监狱、看守所等法制教育基地,模拟开设“小法庭”,开展法治演讲、竞赛等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遵纪守法的重大意义。
二、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开辟普法宣传阵地,三位一体全程监控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源头普法工程”建设,洪山区司法局与教育局积极沟通协商,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开辟普法阵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完成“校园法务室”建设工作。
按照“一手抓建设、一手促规范”的方针,大力推进校园法务室的规范化建设,校园法务室建设纳入各中小学年度绩效考核目标。2015年10月,全区56所中小学全面完成校园法务室建设工作。
(二)创新载体,法治挂窗进校园。
全区27所中小学安装了法治宣传挂框。
(三)打造三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利用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的三间教室,打造新形式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在室内布局上精心构思,设置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文化展示、实践互动交流等三个区域,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搭建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开展学法活动为一体的法治讲习堂。在普法形式上巧妙设计,通过法律条文解读、违法案例分析、法律典故、法律趣闻、领袖寄语、法律格言书画展、法治人物介绍等多种形式,让青少年轻松学法懂法;设置守法承诺墙、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展示墙等区域,增强青少年的学法参与感和积极性。在普法内容上反复斟酌,挑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并在全区25所中小学中开展原创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征集到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漫画、摄影、剪纸、刻纸、刺绣、布艺、雕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210幅,轮流展出,确保普法具有针对性和趣味性。
鲁巷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位于鲁巷中学教学楼二楼,由法治教室、法治实践活动室及法治宣传走廊三部分构成,内有电子白板、投影设备、法治图书柜等教学设施,并配备大量青少年法治刊物供青少年学生取阅,是一个将书本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综合性法治教育基地。另外,区教育局与区司法局在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还建了一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四)全面推进习法课堂“三化”建设。
洪山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辟普法新路径,在全区56所中小学全面建立“习法课堂”,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习法活动,实现了阵地“立体化”、队伍“专业化”、活动“多样化”,使得我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载体、有制度、有效果。
(五)三位一体,普法联动。在学校开展“宝贝学法一带六”活动,通过学校、社会、家庭三个方面的联动,让普法形式活跃起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洪山区普法办组织区普法宣讲团成员把普法内容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老人听。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就能覆盖几个社区,这种喜闻乐见、潜移默化的普法新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六)开展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给青少年插上法治的翅膀。巧用法治教育阵地。“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社区普法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二课堂。2016年暑期,我区依托法治浮雕园、剪纸园、木雕园、“法治文化创意园”、“少儿法治苑”、青少年法治讲习堂、鲁巷中学法治教育基地、社区“习法课堂”等广泛开展青少年“习法故事会”和游园活动。团区委和教育局则充分运用社区“青少年空间”和法治夏令营等载体以普法课堂、模拟法庭、普法知识竞答、手抄报等形式举办普法活动。搭建新媒体普法平台。以张家湾街、珞南街为试点,创建“张家湾金色城市社区”、“珞南司法行政”等微信公众号,在社区微信平台和网络平台增设普法栏目,以律师网上答疑、定期推送法律案例解读等形式,在社区青少年及家长中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口袋普法”,大大提高普法工作的受众面。另外,分别在各街道、所辖社区及律师中创建微信群,便于随时交流掌握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氛围浓。8月9日,区司法局联合珞南街,组织4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石牌岭高中“青少年法治讲习堂”,领略法律知识、熏陶法治文化、开展学法实践,进行法律知识现场问答,并发放小礼品,现场活动气氛极其热烈。较之法治课等形式,参观互动活动能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寓教于乐,更受欢迎,所以我区及时调整方案,区司法局、教育局、团区委携手,增加安排两场普法实践活动。8月中旬,组织小朋友们参观法治文化剪纸园,通过欣赏刘宠“不取一钱”、公仪休“嗜鱼不食鱼”等铁艺剪纸,鼓励他们勤俭节约;讲师团的胡永丰律师,则在青少年讲习堂与小朋友们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律知识互动,志愿者还手把手教小学生写学法便利贴。发动中小学校参与,受众广。依托区教育局组织21所学校开展了32场普法活动,受众人数达10000余人。普法形式丰富多样,如在石牌岭职高,组织师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并进行法律知识互动;在武汉盲校,制作《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PPT,值班老师录制语音讲座发送给各班级,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家长学习;在卓刀泉中学和平校区,邀请市红心实践基地的专职教官,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国防法规学习、励志教育等活动。鼓励社区律师等志愿者宣讲,接地气。依托社区开展的暑期青少年普法宣传,是专项活动中运用最广泛、参与度最高的形式。全区各社区律师都能积极投身其中,为青少年上普法安全课、讲解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困惑,举行了“青少年与法”、“向毒品说‘不’”、“远离‘擂肥’”等多个专题“习法故事会”和法制讲座,活动期间律师配合社区开展普法活动46场次,受众人数达1300余人。团区委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安全防护讲解”和“奇妙之旅”科学小组公开课等活动。
三、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原因及下步如何深化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主渠道是进入第一课堂,法治课要有课时安排,有教学计划。
(二)经费、人员要有机制上的保障。
(三)“谁执法,谁普法”,职能部门确实要担负起责任。
(四)要有具体明确的考核标准。
(五)校园法务室借鉴社区(村)法务室而来,要借鉴社区(村)法务室的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
(六)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精准”普法。
(七)要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进行系统评估。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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