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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每周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15 15:54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7日-5月14日,江岸区公安分局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起。从损失金额数来看,共计诈骗损失金额为116.09万元。
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涉及:平台刷单诈骗(14起,占比46%)、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5起,占比16%)、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诈骗(3起,占比10%)、Q仔类诈骗(2起,占比0.6%)、冒充购物客服退款诈骗(2起、占比0.6%)、平台投资类诈骗(2起,占比0.6%)、其他购物消费(1起,占比0.3%)、游戏币、游戏点卡诈骗(1起,占比0.3%)。
典型案例情况
平台刷单类诈骗
(一)
5月10日,家住江岸区幸福街阳光丽景小区B女士,通过某app找兼职。添加了一个微信,对方称在网上刷单可以赚钱,给B女士在京东上面安排刷单,是一个价值100多元的加油卡,B女士刷了之后,对方返还本金和佣金(8元)。
之后B女士陆续按照对方的操作刷了好几笔,但是对方未返还本金和佣金。B女士便不想刷单,想让对方把钱退还时,对方没有退钱。B女士感觉被骗,共计6500元,遂报警。
(二)
5月9日,家住江岸区温馨苑小区A女士,在微信群内看到有人打广告招兼职网上刷单,加对方微信好友,让其下载某聊天软件,教其如何刷单。对方让A女士进入一个商品链接,点击购买的时候退出不要支付,并发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前三次都有返利,后来分别刷了1899元、5499元、8999元,等刷完后,被告知其刷错了。A女士怀疑被骗报警,总计损失人民币1.63万元。
(三)
5月8日,家住江岸区汉口新城公园世家小区C女士QQ邮箱接到一封推荐刷单的邮件,通过添加QQ好友,对方发来某商城的链接,称只要在商城购物并通过银行卡转账付款就能获得3元每单的佣金,通过扫码方式支付后,对方将30元佣金通过支付宝转给C女士,但未退还600元本金,并称需要再刷单8件才能退还本金,C女士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对方多次转账后发现被骗并报警。
江岸警方提醒
切勿相信网上类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广告。即使是熟人介绍工作也未必靠谱,自我甄别是前提,坚决拒绝任何需要提前垫资的兼职工作。轻勿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非法、假冒App,一旦发现被骗,保存好对方的电话号码、QQ、微信、聊天记录等资料,及时报警。
平台投资类诈骗
(一)
2020年4月21日,家住江岸区石桥花园小区的群众B称有一网友通过微信美食群加好友,通过验证后起初并没有开始聊天。从5月1日开始相互闲聊,通过5天的网聊,对方博取了B的信任,并在5月5日,聊天时提起了理财项目,且对方告诉B如果担心的话就可以先投资少一点,随后对方用微信发了一个二维码给B下载某投资APP进行操作。B第一次投资金额为800元钱,按照对方告知流程进行操作盈利90元,并且成功提现。接下来三天,按照对方的规定B开始连续三天的投资了三次都得到了返利并且可以提现(尝到甜头)。后对方说可直接投资20万元,投资的20万元钱可以放在APP中,不但有隔夜彩金的分红还可以方便明天大金额的投资,B当时就按照对方所说的去做了。直到5月9日操作该APP,在没有这名网友的情况下B自己操作提现,发现人工服务均是智能回复,APP里的21万元也提不出来,后来对方告诉B称必须加10万元钱进去投资才能提现,B后来并没有操作,发现有问题于是选择报警了。
(二)
家住江岸区惠西小区的C女士在4月份时,接到陌生人电话,对方自称为某软件客服,要退还服务费。想到在5年前购买过此软件,所以相信了对方。对方邀请加入到微信群后,群内讲师称需要下载一个数字交易软件。
C女士在5月6日、8日、11日分别向该软件充值6.69万元、1.79万元、2.99万元人民币后(共计11.497万元),发现该软件被关闭,不能进入。遂即前往报警。
江岸警方提醒
要认清网络投资理财诈骗的“套路” :
第一步:诱惑。骗子在网络上传播、购买“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用“理财专家”“炒股专家”“金牌讲师”“高额回报”等字眼诱惑受害人。
第二步:小利引诱骗取信任。投资人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资后,开始让投资人获得些许利润,取得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继续诱导。利用手头上有“内部消息”“大行情”等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人加大投资额度。
第四步:诈骗成功,销声匿迹。待受害人继续投钱进平台亏本后,谎称“账户异常”“爆仓”等情况致使投资人血本无归。不仅如此,案犯一旦得手就立即解散,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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