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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获评“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07-02 22:33    浏览次数:
    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公布《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武汉市江岸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江岸区成为该市唯一两次获此殊荣的城区。
 
    近年来,江岸区按照湖北省、武汉市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法治创建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区建设,全区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该区将法治建设提高到全局和战略高度,在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中率先提出建设法治示范区,制定《江岸区法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和《江岸区建设法治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以法治建设“三级同创”为抓手,压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法治建设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构建完善的“网上+网下”法治培训体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江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优化政府“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155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区行政审批局,划入86项行政审批事项。区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分别达到46.8%、63.8%、96.5%。深化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充实街道执法力量,延伸执法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心下移。加强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两报一考”工作机制,出庭比例达到97%,超过全市70%的工作目标。
 
    保证公正司法。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区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区法院制定《法官审判质效评价办法(试行)》等规定,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区法院推进快审速裁,审结刑事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天,审判效率提升50%;推进新型执行模式改革,在全省率先引入“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助推执行工作。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程序节点变动信息,区检察院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推进全民守法。提升法治意识,做实法治惠民项目——围绕中心工作和居民群众需求,做实“红色引擎”法律服务全覆盖、“万警进社区”“五调对接”、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行动、线上“证明一网通”等法治惠民服务,不断增强居民法治获得感,区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提升法治能力,选派律师参加信访积案化解和大接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围绕长江主轴、长江新城、“四水共治”等重大任务,送法进项目、进工地。打造特色项目,推进法治宣传深入人心,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组建区级普法宣讲团,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巡回宣讲;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法治团队进网格、法治服务进家庭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贴身法治服务;开通“两微”阵地,设置法治电子地图,实现“法治惠民”服务一点通;打造法治主题公园,搭建全省首个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大讲堂,百步亭法治广场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全区63所中小学全部建立校园法务室。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60家责任单位申报普法责任清单,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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