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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要求 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13 17:31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6-13 17:31 浏览次数:次
记者6月8日从民政部获悉,在社会组织自愿报名、有关部门推荐申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意对接的基础上,有274家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形成结对帮扶。
近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重点任务,坚持依法推进,用好信息化平台,抓好统筹兼顾。
通知明确,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极服务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时签约、全面履约,原则上社会组织与结对帮扶县在8月31日前订立书面结对帮扶协议。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结对组织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充分尊重社会组织意愿,在项目设计、实施、退出过程中,不搞行政摊派,不下指标任务,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利用结对帮扶、乡村振兴等名义牟利敛财、违规使用资金的社会组织,要严肃查处;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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