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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2 10:42 浏览次数:次
调查显示,78.9%的受访者称自己所请的家政服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52.0%的受访者坦言所请家政人员工资水平并不低于雇主,69.4%的受访者指出家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61.4%的受访者希望尽快制定家政服务行业统一标准。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家政行业迎来新一波喜讯。
5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确定一系列新措施,由此引发家政行业发展利好的“蝴蝶效应”。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重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6条政策措施,这是家政服务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份文件。
6月28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针对目前家政服务业信用缺失问题“对症下药”。
7月5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2013年颁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跟新形势的发展不相符,商务部正在积极修订完善有关家政服务业的法规。
如此密集又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预示着家政服务距离规范发展为时不远。
然而,各种发展利好政策接踵而至的同时,家政行业准备好了吗?
家政行业经营不规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行业成为大众化消费行业,需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增加城市就业岗位、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问题随之而来。其中经营不规范、收费混乱最为人诟病。
“现在的保姆真是请不起,人还没进家门,就要先交出七八千元。”今年春天刚荣升“妈妈”的冯女士向记者大倒苦水,称家政服务价格飙升本就让人难以承受,家政公司的“苛捐杂费”更难以承受。
冯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请一名普通保姆的价格在2000到4000元,最为抢手的“金牌月嫂”价格甚至达到每月8000元,但雇主要花的钱远不止这些。请保姆之前,雇主首先要交纳1680元的“介绍费”、每月需要交纳100元后期管理费(需一次性交齐一年)。此外,还有保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押金和每年100元保险金。
记者粗略计算发现,如果请一个工资在2300元的普通保姆,前期需要交纳的费用就超过5000元。
而家政公司如何收费全凭自己说了算,目前没有行业统一标准。
更有甚者,家政公司和“保姆”、“小时工”可以“坐地起价”。齐女士和家门口的家政公司签了长年“钟点工”家政服务合同,享受到每小时20元的优惠价。可是到了今年春节,齐女士想用钟点工打扫卫生,时价一下飙升到40元,家政公司给出的理由就是“人手不够,用工繁忙”。
整体服务质量认可度低
在家政行业内,家政公司或中介机构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也都是呈松散状态,缺乏有效约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政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和月嫂、钟点工之间并没有签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月嫂、钟点工如果临时决定不来,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保姆临时与雇主毁约,或者中途要求离开的例子并不少见。雇主大多没办法。损失点钱是小事,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的困难,由于保姆的突然离开,导致孩子没人看、老人没人管,工作没法完成。
根据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各地也有制定出台家政服务行业标准,但大多都是由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仅仅是行业自律标准,强制力和约束力远远不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萍分析认为,目前家政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来自外地,他们流动性强,与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属于中介合作模式,打工者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而家政公司认为既然不确定,也没必要对其进行培训,于是往往都是人来了就上岗,最多找个熟练工帮带几次。这样一来,人员稳定性及服务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近日,有网络媒体对2000名体验过家政服务的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9%的受访者称自己所请的家政服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52.0%的受访者坦言所请家政人员工资水平并不低于雇主,69.4%的受访者指出家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61.4%的受访者希望尽快制定家政服务行业统一标准。
家政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从目前市场发展现状看,家政服务业供不应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尤其是在高端服务领域。据测算,家政服务需求将从2018年的4560万人增加到2035年的1.39亿人,尤其是高端家政服务业需求将出现井喷式增长。但是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企业仅仅七八十万家,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而家政公司发展受阻的就是“员工制”。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陈平介绍说,在国办发布《意见》之前,曾经让很多家政企业困惑的一点就是一些家政服务业的政策的一个基本门槛就是“员工制”。“员工制”是以为家政服务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工作时间灵活多样,能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的“员工制”企业在全国的家政企业不到1%,导致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家政企业无法享受。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陈平认为,有了这样的界定,家政企业在税收、家政服务人员在参加技能培训等方面都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可以说,《意见》在推动更符合行业实际的员工制建设等方面的措施非常给力。
缺乏有效从业资格审查
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低、专业性差,也是家政业社会认可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王青斌介绍,2015年,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废止。这也就意味着,这份文件规定的90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被全部取消,其中包括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自此相关职业人员无需再持证上岗。
能干、可靠是市场对家政员的最大要求,但由于家政行业门槛低,加上市场需求供不应求,不少家政公司就自主培训家政员,自己打造星级家政员,证书更是五花八门。
王青斌认为,对雇主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审查手段,其中良莠根本无法鉴定。与此同时,在为雇主和家政员牵线搭桥过程中,一些非法中介只为了赚取签约费用,不审核家政服务员的履历、资质、身体健康状况,不考虑雇主的实际需求,这直接影响着家政行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这些问题,《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累计培训500万人次,实现100万以上常住人口城市家政培训能力全覆盖;遴选一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示范社区,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充分发挥“领跑者”的示范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同时推进信用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是推进家政企业、服务人员及消费者全面健全信用记录,充分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广泛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做到“无信用,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