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信息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
-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
- ·关于推进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 N名法律
- ·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汉市十大普法主题 活动评选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民法典主题宣传 活动的通
-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
- ·关于报送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 示范村(
- ·关于印发《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
-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14:42 浏览次数:次
法制日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蒋安杰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建设,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提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法治人才的科学性、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共7章28条,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组织实施、违纪处理、资格授予管理等内容,特别对新老制度衔接、港澳台居民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与原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相比,《实施办法》在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管理等方面有新的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面对广大考生关心的考试时间问题,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