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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20 17:30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日前,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普法守法办公室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各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12月1日,双鸭山市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饶河、友谊、集贤、宝山、四方台、岭东等县(区)的社区、企业、广场、公园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维权行动。12月4日,佳木斯市在商场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援助法。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八五”普法学习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列入各级政府会前学法日程,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分层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并通过全省主流媒体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印制下发宣传册、宣传挂图,利用“龙法援”抖音公众号、“黑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短信和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全省各地市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讲座、座谈、培训和进机关、进乡村等“七进”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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