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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四项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落实

    发布时间:2019-08-19 17:10    浏览次数:

一是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出台《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49个市直、驻黄单位和各区县党委、政府等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任务清单。

二是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普法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年初确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7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先后联合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了“江淮普法行”“中小学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助春耕”“法润新安百村行”“送法进万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实效。

三是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在黄山电视台设有《平安黄山》栏目,每周一档,以故事说法、以案例释法,目前已播出156期。在黄山日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通过律师结合典型案例面向全市开展民间借贷、二手房买卖、婚姻继承、劳动合同、预防电信诈骗等案例宣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四是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召开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和重点工作推进会,交流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党委综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由软任务转变为硬指标,以督查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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