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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普法办大力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05 15:4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法德共进”工作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烟台市普法办利用3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以深化“法德共进”,建设“法治烟台”为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法德共进”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生动实践;大力宣传党章及党内法规,重点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传。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三八”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节点,通过广场宣传、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各级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德共进”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德讲座、法德培训、法德报告会、法德主题大讨论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法德文化生活。三是加强阵地宣传。要求各地各单位用活用好法德讲堂和法德文化阵地,通过组织法德文化活动、展出宣传刊板、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使法德宣传阵地“动”起来,用活动丰富阵地,用活动凝聚人气。四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通过在本部门本系统门户网站、官方客户端、公众微信平台等对外宣传平台,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刊播普法宣传用语等方式,突出宣传与本部门本系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求市交通局利用出租车顶液晶显示屏、市公安局利用交警LED显示屏、市级新闻媒体在一定版面和时段,每天播出“法德共进”宣传标语口号。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机场、车站、码头等群众聚集地点的LED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宣传设施,刊播“法德共进”宣传标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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