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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四招并用”深入开展新居民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4 10:5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桐乡市普法办始终坚持将新居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坚持“四招并用”,大力实施“新居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新居民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新居民普法工作新合力。以实施“新居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按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桐乡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新居民协管员等千名新居民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开展新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新居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新居民普法工作新途径。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茶馆等新居民熟悉的、聚集的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各类与新居民相关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法治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运用已有的道德讲堂、文化大礼堂、新居民平安和谐集居区、新居民和谐促进会会员单位、双工组织、“育新家园”团队等阵地阵营,多角度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桐乡新居民”“桐乡法治”微信公众号、“桐乡普法”微博普及与新居民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与新居民相关的涉法案例,为新居民提供实用、及时的法律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增强新居民普法工作新实效。进一步发挥三级法律服务团、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法律顾问作用,通过上法治课、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等形式,提高新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推广梧桐街道老陈新居民工作室“以新育新”经验,积极引导商会、协会等发挥普法作用,将普法工作与“三治”建设有机融合,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宣传,切实提升新居民法治意识。

四是进一步深化宣传,营造新居民普法工作新局面。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在全市选择新居民较为集中的村(社区)开展“新居民服务社”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新居民逐步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进一步发挥“周末普法志愿者在行动”、“东方法治宣传园”等普法品牌作用,在新居民流动量大、人员聚集的车站、新居民集居区等地,通过开展新居民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播放法治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开展新居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新居民参与“遵纪守法好公民”评选、“法在身边”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潜移默化增强新居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浙江省桐乡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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