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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三项举措”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

    发布时间:2018-12-24 10:30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合法治宣传资源、强化排查化解风险、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形成“三措并举”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格局,提高了市民们对P2P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助推辖区各项事业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整合资源,打造“线上+线下”全域普法。依托“之江法云”、“宁波普法”、“象山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各级微信塔群等阵地集中开展P2P网贷风险防范、套路贷、集资诈骗等宣传60余次,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宣传教育作用。线下宣传,突出进村入户,以案释法。针对辖区群众特别是赋闲在家的失业人员、老年人和妇女,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每星期二“下村日”、“政法干警下基层”等机会,通过播放法治微电影、宣传片5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200册、摆放宣传展板120余块等手段,受众人群达1万余人次,尽量用生动、接地气的案例剖析取代干涩的法律讲解,以案释法,深刻揭示了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辨识方法和社会危害,尤其针对以P2P网络借贷为典型的“新型”互联网金融诈骗进行重点讲解,让群众真正知晓“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提高了风险防范知识,才能捂住钱袋子,保住血汗钱。

二是摸清底数,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宣传调处。利用线下实体阵地,在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基地等场所增加防范金融风险内容,提高宣传受众面。依托乡镇、各行政村两级网格,协调基层辖区派出所、综治办、调委会,凸显网格长、治保调解员对所在村情况明、人头熟的优势,对辖区金融保险类、民间借贷类、P2P网络借贷类纠纷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摸。对可能引起信访风险、稳定风险的加强动态跟踪,镇、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及时介入,积极参与矛盾化解调处。为维护群众在金融领域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通道,着力提高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将基层实际情况与司法调解职能相结合,通过有效梳理社会矛盾,及时调处纠纷,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立足需求,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依托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律师、农村法律顾问等业务骨干作用,进村入企,加强对辖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借款、买卖等债权流转、抵押贷款、房产公证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借资融资、化解债务提出建议;针对辖区群众,举办金融法律知识讲座,上门讲解P2P网络借贷、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保险诈骗等诈骗手段及辨识方法以及发现被骗时的正确处理办法,并对群众们提出的法律疑惑进行解答,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使更多群众了解到金融诈骗的手段及危害,帮其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同时,针对涉及非法集资企业引发的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立应急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援助申请程序,做到特事特办,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目前,共接受电话咨询32人次,当面咨询15人次,提供法律建议47条,有效压降了社会风险。(象山县司法局 吴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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