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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市分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31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8-31 18:31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中重点要求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结合贸促会工作实际,积极宣传与贸促系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公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二、普法对象
分会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社会相关人群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认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帮助企业熟悉掌握国际经贸法律知识、涉外业务操作和应用,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能力,助力武汉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行动计划
(一)举办“2020ATA单证册业务培训班”。(完成时限:2020年1月)
(二)持续开展“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和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2-12月)
(三)举办“疫情防控下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湖北)线上培训”。(完成时限:2020年3月)
(四)以“以案释法”、“节日普法”为重点,更新板报不少于四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时限:2020年3-12月)
(五)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4月)
(六)举办“后疫情”时期我国企业海外市场拓展策略系列线上活动(非洲专场、决战网上广交会专场、东盟专场)。(完成时限:2020年5-7月)
(七)制定市贸促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2020年5月)
(八)制定市贸促会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九)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及无纸化考试。(完成时限:2020年6-12月)
(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十一)组织新晋升职务或职级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完成时限:2020年7-9月)
(十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12月)
(十三)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法。(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四)各机关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开展学法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五)为企业办理原产地证、国际商事证明书、ATA单证册及代办领事认证等涉外商事法律业务,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六)发布经贸摩擦预警快报,提供涉外经济贸易政策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七)每月定期向市普法办报送一篇“以案释法”案例。(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八)结合贸促业务开展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党建共建”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九)利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二十)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中重点要求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结合贸促会工作实际,积极宣传与贸促系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公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二、普法对象
分会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社会相关人群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认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帮助企业熟悉掌握国际经贸法律知识、涉外业务操作和应用,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能力,助力武汉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行动计划
(一)举办“2020ATA单证册业务培训班”。(完成时限:2020年1月)
(二)持续开展“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和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2-12月)
(三)举办“疫情防控下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湖北)线上培训”。(完成时限:2020年3月)
(四)以“以案释法”、“节日普法”为重点,更新板报不少于四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时限:2020年3-12月)
(五)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4月)
(六)举办“后疫情”时期我国企业海外市场拓展策略系列线上活动(非洲专场、决战网上广交会专场、东盟专场)。(完成时限:2020年5-7月)
(七)制定市贸促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2020年5月)
(八)制定市贸促会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九)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及无纸化考试。(完成时限:2020年6-12月)
(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十一)组织新晋升职务或职级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完成时限:2020年7-9月)
(十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12月)
(十三)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法。(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四)各机关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开展学法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五)为企业办理原产地证、国际商事证明书、ATA单证册及代办领事认证等涉外商事法律业务,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六)发布经贸摩擦预警快报,提供涉外经济贸易政策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七)每月定期向市普法办报送一篇“以案释法”案例。(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八)结合贸促业务开展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党建共建”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十九)利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二十)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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