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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2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2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6号),按照市普法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格局,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学习与严格依法履职相结合,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院、建设法治农科院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讲话,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六)学习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科技人员履行公益服务职能的能力水平。
二、普法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科技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提升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通过科技服务、包区服务、精准扶贫“送法下乡”,践行“法润民心”行动,增强农企、农民法治意识,将法治之声传播到田间地头。
四、行动计划
(一)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开展院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法活动2次以上。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员全年网络在线学习积分不得少于2400分,积极参加2020年度无纸化考试,确保应考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习情况、参考率、合格率等纳入《市农科院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目标》。
(三)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宣传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科学研究、科研管理、成果转化、三农服务等工作之中。充分运用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OA办公系统等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4次以上。

(四)落实重要节点普法责任。切实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以上,制作法治宣传专栏2期以上。
(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我院“三重一大”会议全年不少于3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服务,协助起草、修订合同(协议),保障我院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不触碰法律红线,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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