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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明确校属各部门、各学院2020年普法工作职责,确保《2020年度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在学校贯彻实施,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如下:
一、普法对象
(一)全体师生员工
(二)“法律六进”服务对象
二、普法目标
(一)进一步明确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各部门根据职能进行分工,各有侧重。
(二)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和师生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结合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基本职能,积极承担社会普法责任,对实际合作企业、周边社区以及驻校医院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和公益宣讲、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相结合。
(四)加强校园普法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强化法律宣传,注重创新普法方式。
 三、行动计划
(一)开展 “4·15”国家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牵头部门:保卫处,4月)
(二)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党政办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三)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纪委办、监察处,全年)
(四)以民法典为主题拍摄宣传短片,组织参加全省法治微电影大赛。(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各学院,7月—9月底)
(五)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系列主题活动。(牵头部门:学工处,8月—11月)
(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行动。(牵头部门:保卫处、学工处,9月—10月)
(七)开展 “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普法惠民系列活动。(牵头部门:党政办,全年)
(八)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党政办,相关部门,各学院,12月)
(九)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规定课时学习和考试,参与率达100%。(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4月—12月)
(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6月、10月)
(十一)组织开展“11.9” “12.2”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牵头部门:保卫处、学工处,11月、12月)
(十二)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校园网、校报、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2019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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