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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11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制度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2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6号),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学校“七五”普法规划的法治宣传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紧贴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普法对象
1.全体师生员工
2.“法律六进”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2020年普法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根据学校“七五”普法规划的法治宣传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宣传普及国家安全、防恐、消防、保密、宗教、质量、电信网络诈骗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强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作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繁荣和发展校园法治文化;围绕疫情防控、服务社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与建设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目标相适应的、体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年度阶段性目标:一是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各部门分工明晰、各有侧重、齐抓共管。二是抓好全体师生员工的普法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结合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积极承担起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和公益宣讲、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传统、新媒体平台,强化法律宣传,注重普法方式的互动性、普法内容的趣味性。
    四、行动计划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
 1. 对2020年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13日)
2. 研究部署2020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20年2月底——2020年4月中旬)
3.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3月初——2020年4月初)
4. 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党委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学校法治建设,解决相关法治问题(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 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4月初——2020年5月初)
7.组织开展江汉大学知识产权宣传周线上系列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4月)
8. 组织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9月)
10. 拍摄以宪法为主题的微电影或宣传短片,通过校园网、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广泛宣传,并且积极参加全省、全国的法治微电影大赛借助平台将宣传向全社会推展。(完成时限,2020年7月初——9月底)
11.开展新进教职工普法培训。(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2.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行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4.开展“精准扶贫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5. 开展“法治惠民”、“普法惠民”项目(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6.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20年5月——2020年12月)
17.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8.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9.组织开展2020年“学宪法讲宪法”暨12.4宪法日系列活动。(2020年6月——2020年12月)
20.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2020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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