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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馆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10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8-31 18:10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明确市档案馆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绩,按照省、市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档案馆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普法对象
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对口社区、结对企业、综治工作联系点和查档市民群众等。
三、普法目标
开展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档案馆干部职工、宣讲对象的法制意识,形成遵守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0年1-5月)
1.制定市档案馆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
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5月。
2.制定2020年度市档案馆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5月。
3.制定《2020年武汉市档案馆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推动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5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2月)
1.组织档案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专项活动。宣讲《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和电子会计凭证无纸化报销归档要求等内容,分发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开展问卷调查等。做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2.将档案普法工作纳入全馆干部职工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全员认真学法用法。开展《档案法》《信息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讲座、业务测试等,组织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学以致用,推动法治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3.充分发挥市档案馆独特资源优势,开展档案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档案人守法用法先进事迹汇编、档案法治故事宣讲等活动,制作档案法治文化宣传册进行宣传,不断满足干部群众档案法治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4.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档案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推进宪法和档案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12月)
各责任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由市档案馆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普法办。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12月。
一、普法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 深入学习贯彻《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围绕《档案法》修订和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馆领导班子、全馆干部职工中组织学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对口社区、结对企业、综治工作联系点和查档市民群众等。
三、普法目标
开展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档案馆干部职工、宣讲对象的法制意识,形成遵守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0年1-5月)
1.制定市档案馆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
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5月。
2.制定2020年度市档案馆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5月。
3.制定《2020年武汉市档案馆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推动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5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2月)
1.组织档案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专项活动。宣讲《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和电子会计凭证无纸化报销归档要求等内容,分发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开展问卷调查等。做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2.将档案普法工作纳入全馆干部职工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全员认真学法用法。开展《档案法》《信息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讲座、业务测试等,组织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学以致用,推动法治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3.充分发挥市档案馆独特资源优势,开展档案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档案人守法用法先进事迹汇编、档案法治故事宣讲等活动,制作档案法治文化宣传册进行宣传,不断满足干部群众档案法治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4.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档案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推进宪法和档案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2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12月)
各责任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由市档案馆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普法办。
责任部门:馆各部门,完成时限:1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