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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09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报送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学习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内法规;
2.结合本局年度主要工作,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学习宣传防疫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
5.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处室结合工作需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
二、普法对象
本局工作人员、市民之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对口企业、对口街道(社区)及扶贫村。
三、普法目标
提升本局工作人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意识。通过大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为本局年度主要工作推进和完成提供法治思维、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为群众解难题、为企业办实事意识,营造惠民利企的良好氛围,推进本局“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
四、行动计划(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5月份完成)
2.积极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3.积极通过网络等多平台宣传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OA系统、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围绕全市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要点进行普法宣传。(全年)
4.开展防疫普法宣传。结合党员干部到社区志愿服务,向群众发放防疫普法宣传资料,积极解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守法意识,打好人民战"疫"。(全年)
5.通过会议、宣讲辅导等形式,积极组织本局人员开展专项学习,深入学习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和行业法律法规。(全年进行2-3次)
6.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7.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开展相关行政复议、诉讼“以案释法”讲座。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年进行1-2次)
8.推动普法进区、街道(社区、企业)活动。结合审批服务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点,加强对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法治建设的帮扶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到区、街道(社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全年)
9.开展如“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和法律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年)
10.认真做好普法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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