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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扶贫办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8:08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度市扶贫办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度市扶贫办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市普法办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
个性普法内容为《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
二、普法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领域工作人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和革命老区建设部署,依法维护《条例》《办法》赋予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权益,确保扶贫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2019年5月)
研究制定2020年市扶贫办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开发指导处)

  • 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情况(2020年1-12月)
充分结合各处室扶贫业务工作、“法律六进”活动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情况,每月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责任部门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考核督查处、机关党委
(三)推进学法用法(2020年1-12月)
1.组织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全年不少于2次;集中研学《办法》《条例》。(责任部门:综合处、机关党委)
2.组织办机关干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不低于90%。(责任部门:开发指导处)
(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020年8-11月)
结合“精准扶贫+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法治文艺创作、演讲、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责任部门开发指导处
(五)完善法治文化阵地(2020年1-12月)
推进法治宣传园地、宣传栏、宣传标语标牌、电子显示屏等法治文化设施的建立与完善,在机关官方网站设置政策法规专栏,用好“两微一端”阵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责任部门社会扶贫处、综合处)
(六)制作动漫微电影参评(2020年8-11月)。
围绕“精准扶贫+普法宣传”主题,组织办机关干部参与创作法治动漫微电影,并参加征集评选活动。(责任部门社会扶贫处
(七)加强媒体宣传(2020年1-12月)。结合10.17“扶贫日”,组织市、区工作队到贫困村宣讲《办法》《条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杂志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全年法治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在窗口岗位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设施上开通法治宣传功能,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1次。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全年推送法治宣传信息不少于12篇。(责任部门:社会扶贫处)
(八)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12月)。按市普法办要求开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开发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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