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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1:07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武普办〔2019〕4号)精神,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武普办〔2019〕5号)要求,结合我办普法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1.《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467号)
2.《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99号)
3.《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武政规〔2009〕11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45号)
5.《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6.《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7.《武汉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二、普法对象
    全市地方志系统修志编鉴工作人员、区级地方志机构修志编鉴工作人员、“双万双联”活动对应相关企业和社区;地方志办公室所在街道和社区。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七五”普法,围绕法治武汉建设,加强依法修志工作,开展好《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地方志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行动计划
1.研究部署2019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普法工作方案。(2019年1月—3月)
2.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述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内容。(2019年1月—12月)
3.严格执行地方志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落实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2019年1月—2019年12月)
4.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机关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志办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对重大项目进展、合同签订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019年1月—2019年12月)
5.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推进“七五”普法活动,落实地方志办“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二是结合“千局千企”、“双万双联”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组织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讲,提供法律服务。(2019年1月—2019年12月)
6.推进“法治惠民(企)”活动。积极开展武汉法治地情资料服务活动,惠及法治宣传员、单位法治工作人员、广大民众,提供包括武汉法制建设发展史、武汉法治资料、有关部门法治建设资料等地情资料。通过进街道、社区,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走访、专题讲座活动,积极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传播“法治建设武汉好声音”。(2019年1月—2019年12月)
7.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力量,加强对地方志机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打造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专家型地方志工作队伍。对区级地方志机构依法修志的督查检查。(2019年1月—2019年12月)
8.深化普法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地方志普法宣传平台建设,提高大武汉方志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力度和深度,高频率、广覆盖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增强普法宣传效应。(2019年1月—2019年12月)
9.落实普法专项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落实“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地方志法律服务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等活动,在《武汉年鉴》、《武汉春秋》等地方志书籍和杂志编辑中,编入行政执法优秀案例。(2019年1月—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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