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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明确校属各部门、各学院普法工作职责,确保《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方案》推进实施,根据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武普办〔2019〕5号),现将我校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三)全面推动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融入到管理服务实践中;
(四)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五)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本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党内法规;
(六)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世界军运会、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七)健全全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
(八)组织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学习情况和考试结果运用;
(九)加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观念,依法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稳定;
(十)建立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十一)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十二)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十三)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示范点”评选活动;
(十四)依托校内新媒体新技术,利用法治动漫、讲座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普法对象
(一)全体师生员工
(二)“法律六进”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进一步明确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各部门根据职能进行分工,各有侧重。
(二)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和师生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结合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基本职能,积极承担社会普法责任,对实际合作企业、周边社区以及驻校医院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和公益宣讲、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相结合。
(四)加强校园普法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强化法律宣传,注重创新普法方式。
 四、行动计划
(一)对2018年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校(普法依法治理)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牵头部门:党政办,2019年1-3月)
(二)制定学校2019年依法治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部署2019年依法治校(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党政办,2019年4月底以前)
(三)开展 “4·15”国家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牵头部门:保卫处,2019年4月)
(四)召开全校依法治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党政办,2019年全年)
(五)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党政办 ,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纪委办、监察处,2019年全年)
(七)以高等教育法为主题拍摄宣传短片,组织参加全省法治微电影大赛。(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各学院,2019年7月—9月底)
(八)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等系列主题活动。(牵头部门:学工处,2019年8月—11月)
(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行动。(牵头部门:保卫处、学工处,2019年9月—10月)
(十)开展 “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普法惠民系列活动。(牵头部门:党政办,2019年全年)
(十一)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党政办,相关部门,各学院,2019年12月)
(十二)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规定课时学习和考试,参与率达100%。(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2019年4月—12月)
(十三)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2019年6月、10月)
(十四)组织开展“11.9” “12.2”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牵头部门:保卫处、学工处,2019年11月、12月)
(十五)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校园网、校报、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2019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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