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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2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制度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2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6号),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学校“七五”普法规划的法治宣传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紧贴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普法对象
    1.全体师生员工
    2.“法律六进”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2019年普法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政治引领,明确新时代普法宣传新任务;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强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作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繁荣和发展校园法治文化;围绕世界军人运动会、服务社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与建设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目标相适应的、体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动“法治江大”建设。
(二)年度阶段性目标:一是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各部门分工明晰、各有侧重、齐抓共管。二是抓好全体师生员工的普法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结合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积极承担起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和公益宣讲、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传统、新媒体平台,强化法律宣传,注重普法方式的互动性、普法内容的趣味性。
四、行动计划
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1. 对2018年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2018年12月4日——2018年1月5日)
2. 研究部署2019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19年2月底——2019年3底)
3.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进校园,进社区。(2019年3月初——2019年4月初)
4.开展“法治惠民”、“普法惠民”项目(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5.党委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学校法治建设,解决相关法治问题(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6. 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4月初——2019年5月初)
7. 组织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2019年5月、11月)
8.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9月)
9. 拍摄以宪法为主题的微电影或宣传短片,通过校园网、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广泛宣传,并且积极参加全省、全国的法治微电影大赛借助平台将宣传向全社会推展。(完成时限,2019年7月初——9月底)
10.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行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2.开展“精准扶贫与法同行”——新青年下乡之“送法进乡村”系列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3. 组织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法治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5.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19年5月——2019年12月)
16.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2019年6月、2019年10月)
1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年 2次。(2019年5月、2019年9月)
18.组织开展2019年“学宪法讲宪法”暨12.4宪法日系列活动。(2019年6月——2019年12月)
19.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2019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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