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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政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3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宪法、党内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行政法律法规、民政部门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市民政系统管理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法治武汉建设和“十三五”时期武汉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对内增强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实现民政工作方式向法治化转变。对外加强对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1.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2.局党组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内容可选择宪法、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政部门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中任意一项(完成时限:2019年5月)
3.局党组中心组第二次学习,内容同上(完成时限:2019年8月)
4.局党组中心组第三次学习,内容同上(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5.开展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6.开展扫黑除恶、世界军人运动会、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7.《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8.“以案释法”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9.参加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创建示范点”创建评选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10.组织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申报评选、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1.组织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村规民约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2.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3.“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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