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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宗委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1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1 浏览次数:次
依据市普法办《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民宗委工作职能,制定武汉市民宗委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民族宗教内容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民宗委系统工作人员
对外: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民宗委落地见效,明显增强委机关工作人员和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民宗委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4月)
3、制定《2019年中共武汉市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3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1、举办党政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5月)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
4、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文化政策法规培训工作。(责任处室:四处,完成时限:全年)
5、指导各宗教团体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责任处室:一、二、三处,完成时限:全年)
6、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7、组织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加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一、二、三、四处,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责任处室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普法办。
一、普法内容
《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民族宗教内容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民宗委系统工作人员
对外: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民宗委落地见效,明显增强委机关工作人员和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民宗委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4月)
3、制定《2019年中共武汉市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3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1、举办党政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5月)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
4、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文化政策法规培训工作。(责任处室:四处,完成时限:全年)
5、指导各宗教团体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责任处室:一、二、三处,完成时限:全年)
6、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7、组织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加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一、二、三、四处,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责任处室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