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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09:41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6 09:41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重点要求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与研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社会相关群体。
三、普法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帮助企业和市民了解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助力“三化”大武汉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加强公民法律素养;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为“十三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普法计划
1. 聘请法律顾问。(完成时限:2019年3-4月)
2.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3月)
3.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3-4月)
4.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5-6月)
5. 制定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2019年4月)
6. 制定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19年4月)
7.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及无纸化考试。(完成时限:2019年4-12月)
8. 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5-6月)
9.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12月)
10. 组织党员干部在“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1. 每月定期向市普法办报送一篇“以案释法”案例。(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2. 结合 “双万双联”“综治联系点”“党建共建”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3. 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4. 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5. 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重点要求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与研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社会相关群体。
三、普法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帮助企业和市民了解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助力“三化”大武汉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加强公民法律素养;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为“十三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普法计划
1. 聘请法律顾问。(完成时限:2019年3-4月)
2.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3月)
3.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3-4月)
4.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5-6月)
5. 制定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2019年4月)
6. 制定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19年4月)
7.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及无纸化考试。(完成时限:2019年4-12月)
8. 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5-6月)
9.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12月)
10. 组织党员干部在“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1. 每月定期向市普法办报送一篇“以案释法”案例。(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2. 结合 “双万双联”“综治联系点”“党建共建”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3. 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4. 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
15. 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