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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2019年度依法治理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09:37    浏览次数:
    依据市普法办《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职能,制定市委党校2019年度依法治理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按照要求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教学,对武汉市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培训轮训,对本校教职工进行普法宣传,大力营造法治校园氛围。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委党校教职工。
对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学员。
三、普法目标
继续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营造法治校园氛围,为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做出贡献。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和《2019年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用好集中研学、专题研讨、调研学习等各类学习方式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学习记录的提醒督办,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4月)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2.组织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部门:校文明办,完成时限:全年)
3.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员培训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认真落实法治理论、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统计法规、安全生产、保密教育等进课堂。(责任部门:教务处、公培处,完成时限:全年)
4.实施“法润民心”“法惠民生”项目,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法律六进”开展以案释法,每月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责任部门:校办公室、法学教研部、教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5.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创建示范点”等法治创建活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报送综合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责任部门:校办公室、法学教研部,完成时限:全年)
6.建设法治宣传园地、法治宣传栏等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主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按上级要求实施,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周等时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文明办、机关工会,完成时限:全年)
7.积极运用新媒休、新技术普法,参加全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责任部门:法学教研部、信息中心、校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8、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加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总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责任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机关党委汇总后报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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