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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协办公厅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8-31 09:01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二、普法对象
(一)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二)市政协委员及市政协参加单位工作人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内容及要求,重点是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工作任务、工作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内涵,理解和把握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完善协商议政格局的内容,理解和把握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内容,理解和把握完善地方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内容,确保政协组织依《章程》运转,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按《章程》履职,政协机关及政协参加单位工作人员按《章程》服务保障政协履职。
四、行动计划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
1、结合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开展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内容宣传活动,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完成时限,2018年4月)
2、结合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机关开展的“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政协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学习政协章程,开展宪法和政协章程知识测试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5月)
3、按计划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到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安排专家讲授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帮助大家增进对人民政协的了解,准确理解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完成时限,2018年5月中旬)
4、给全体市政协委员购买发放最新版的《政协委员手册》,给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购买发放最新版的《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手册》,两类《手册》均含有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方便大家学习、研究、贯彻。(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参加单位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政协机关及政协参加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服务保障政协履行三项职能、做好团结统战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建立“以案释法”资料库,汇编贯彻政协章程指导案例学习资料。及时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和政协章程,宣传宪法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更好地理解政协章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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