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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23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地税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对税法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地税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二、普法对象
(一)切实抓好系统内普法。健全地税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学法制度,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完善地税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
(二)切实抓好面向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普法。加强税收政策向全社会解读和发布。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通过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法宣传活动。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税收法律知识深度普及,普法宣传机制稳步健全,地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全面提高,社会税收共治全面推进,进一步形成崇尚税收法治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地税干部日常学法和依法治税机制,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交上满意答卷。
四、行动计划(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一)科学规划年度普法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省地税局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局党组意见,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制定落实方案。(2018年一季度)
(二)着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一是收集整理2017年税收政策,编印2017年度政策法律法规汇编,发放到每名税务干部(2018年上半年完成)。二是按照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干部培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18年全年)。三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治指导员队伍建设(2018年全年)。
(三)创新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和发布。及时通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税收重大事项,编印《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税收文件和解读稿,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全年)。重点开展环境保护税法的政策解读(2017年12月前)。二是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2018年4月)、国家宪法日(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活动。三是深化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四是丰富税法宣传活动形式,按照市普法办、省地税局要求开展税收动漫、主题征文、税收漫画、税收微视频等征集活动,广泛吸引全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全年)。
(四)有序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税收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形成税收行政执法过程即是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在税收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主动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税收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按照省地税局统一部署集中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建立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库,充分运用税收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税收普法(全年)。
(五)积极开展税收普法阵地建设。按照省地税局要求开展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开展青少年税法普及教育,为青少年提供内容丰富的税法教育资源。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开辟税收法治专版、专栏、专题进行税收普法宣传。加快新媒体建设,将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打造成更加全面的税收普法平台。要运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充分发挥税务报刊图书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开展深入的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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