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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普法对象
(一) 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
(二) 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育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教育的载体和方式不断丰富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更加牢固,依法办学治校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教在全社会获得广泛的认同。
(二)年度目标(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1.加强中小学生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
2.加强面向教师的专项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年度中心工作,科学谋划2018年度法治建设及普法教育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2018年4月底)
(二)落实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全市中小学推动《道德与法治》教材、课程、师资、课时的“四落实”,确保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新学年开始前)
(三)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各种制度。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不少于三次。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坚持无纸化学法考试制度,确保机关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8%以上。(2018年12月前)
(四)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会同市司法局,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团和校园法务室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依法治校、法治教育中的作用。(2018年12月前)
(五)加强教师法治培训。加强教师接受法治教育,继续举办法治骨干教师培训班,安排专题学习。将教师遵纪守法情况,纳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条件。(2018年12月前)
(六)举办专题法规知识培训。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2018年11月底之前)
(七)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会同市检察院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12.4”宪法晨读活动等。(2018年12月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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