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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1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1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贯彻落实湖北调查总队、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普法对象
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1)共性目标
1.根据法治办、普法办的要求做好有关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
2.通过企业回访、收支及劳动力访户,向企业、社区及居民发放统计法制宣传手册及《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3.加强培训学习力度,组织召开统计法制培训会议,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2)个性目标
1.结合武汉队“三访”调研活动切实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2.认真组织做好第九届统计开放日有关活动。
3.做好12月的“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以摆展台、发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现场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活动提高统计法普及率。
4.全面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按照“总队统筹、市级队主导、区队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与市“双随机一平台”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5.开展统计法进机关知识讲座,组织做好调查企业统计法知识论坛。
四、行动计划
1.向调查企业、社区及居民发放统计法制宣传手册及《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进企业论坛,开展法律进机关讲座,组织召开武汉国调系统统计法制培训会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组织做好“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9月)
5.组织做好12月的“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认真做好2018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贯彻落实湖北调查总队、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普法对象
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1)共性目标
1.根据法治办、普法办的要求做好有关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
2.通过企业回访、收支及劳动力访户,向企业、社区及居民发放统计法制宣传手册及《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3.加强培训学习力度,组织召开统计法制培训会议,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2)个性目标
1.结合武汉队“三访”调研活动切实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2.认真组织做好第九届统计开放日有关活动。
3.做好12月的“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以摆展台、发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现场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活动提高统计法普及率。
4.全面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按照“总队统筹、市级队主导、区队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与市“双随机一平台”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5.开展统计法进机关知识讲座,组织做好调查企业统计法知识论坛。
四、行动计划
1.向调查企业、社区及居民发放统计法制宣传手册及《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进企业论坛,开展法律进机关讲座,组织召开武汉国调系统统计法制培训会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组织做好“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9月)
5.组织做好12月的“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认真做好2018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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